(一)面试时间:
4月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00-5:00
(每人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东营市委党校8号教学楼(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86号)
二、面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综合素质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每人需完成专业答辩题1个、技能操作题1个,专业答辩和技能操作合并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由主考官负责提问,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共同进行面试。每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或现场操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试人员宣布。
面试原则上按二级学科专业分类分组,技能操作采用现场操作或口述的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由引领员带领进入候试室,按报考职位的不同分类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试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试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候试室,出入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和一名考生陪同。应聘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4、应聘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技能操作考核时视为已穿着隔离衣。
5、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试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次的面试全部结束,宣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联系电话:0546-8331780、833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