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7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简章》规定,现将2017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17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确定为:60分(含60分)。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2017年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8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莘县人力资源市场(莘县汽车站向东300米路南,温州商贸城对过)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到证(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格式见附件)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无故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应聘人员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届时将现场留取考生指纹,作为进入面试考场和下步核查的依据。
4、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面试费70元。
7、《莘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10月15日登陆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下载打印。后台开放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18日,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