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学习与沟通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须为国内“211工程”院校或省属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
海外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32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五)生源地不限;
(六)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2月 20日—3月 20日。
2、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电话 0634-6279075、634-6279755)。
3、报名方法:将应聘材料送至人事科(门诊楼五楼西侧),或网上
2 报名(发送至邮箱rsk6279075@163.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考察应聘者的在校奖学金获得情况、兼职情况以及外语、计
算机成绩等。
四、工资待遇
(一)劳动工资:参照莱芜市研究生正式分配后的初期工资执行,试用期为一年;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能够独立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正式在编职工相同的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保险金。
(二)薪级调整、职务、职称晋升等待遇均同正式在编职工相同。
莱芜市人民医院
2012年 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