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工作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人员属非在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街道社区岗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7人。其中,东城街道30人,胜利街道15人,黄河路街道5人,辛店街道5人,胜园街道2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东营区户口(截止到2012年3月1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参加报考。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13日。
上午8:30—下午17:00
报名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蓝海国际大饭店向北500米,北一路与庐山路交汇处向北100米)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领取准考证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
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1:3比例时,按报名实有人数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它达到1:3比例报名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具体办法:一是提供相关材料。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资格审查。由区纪委、区人社局、区社区办及各用人街道对招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三是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重报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岗位。四是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人才招聘收费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