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外事秘书
2、招聘人数:10人(英语9人、法语1人)
3、岗位职责:协助学院院长和外事分管副院长处理日常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内容包括,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报与协调、境外友好院校开拓与联系、各类合作协议的起草与执行、来访团组接待、出国出境事务管理、外籍教师聘请和管理、海外人才引进、海外校友联络与接待、课程国际化调研与服务、境外名誉学衔申报与管理、学院对外宣传和拓展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章守纪,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有志长期从事外事秘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需具备英语或法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高校。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中英或中法文写作能力。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6、有从事外事工作、英语或法语口译工作经历者优先;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如有以上应聘条件特别突出者,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招聘启事发布日—2012年3月31日
说明:报名材料及方式请参见本通知第五项,报名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书或文件请均提供复印文本。
2、资格审查,发出参加测试选拔邀请
时间: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13日
说明:获邀参加测试选拔者需携带报名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证书或文件原件备查。
3、测试选拨(笔试与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外事秘书岗位受聘人员属于我校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
2、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我校同等学力事业编制人员薪资标准确定。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对经考核工作业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我校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