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电视新闻采编人员4名,电视制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热爱党的新闻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菏泽市常住户口,国家统招未就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电视新闻采编岗位所学专业要求文科类专业,非文科类专业需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电视制作岗位要求电视制作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9日止。
(二)报名地点:东明电视台政工科,报名咨询电话0530-7216138、15550769813。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电视新闻采编岗位:电视新闻采编及相关知识;报考电视制作岗位:电视制作及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3月3日上午9:00 。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确定。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与东明电视台签订劳动合同。采编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根据单位需要合同一年一签;制作人员合同只签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应聘人员能较好履行合同,经考核在4名采编人员和2名制作人员中各选出1名表现最优秀的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录用为正式在编人员。聘用期内采编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作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