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落实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待遇,县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门诊慢性病的城镇职工进行现场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23日上午8:00---11:00
二、地点:利津县中心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鉴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需空腹检查的病人,必须空腹。鉴定费用根据所做检查项目由医院据实收取。
四、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所有参保职工,若发生遗漏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
五、单位5人以上者由1名同志带队。
咨询电话:5683229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