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烟台市莱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7年烟台市莱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7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审查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200号胶东文化广场艺术中心四楼),市内乘坐7路、59路到市委党校西门站下车,19路、39路、56路、566路到胶东文化广场站下车,10路、562路到五彩都会站下车。
三、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审查材料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未在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第27条,除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
五、注意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