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审查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三、审查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2017年2月15日以前核发的包括毕业院校及专业、能否正常毕业等内容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应聘人员提供。已参加2016年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应聘人员,须 2017年2月15日以前已参加面试且2017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0101职位应聘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招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关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材料、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用人权限)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进行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审查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本人携带《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交资格审查人员审核;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缴费窗口将《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备好零钱)。完成以上全部程序,资格审查工作方可完成,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将是面试报到时必须提供的证件,请妥善保存。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