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德州市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考选部分机关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文字岗位:公务员8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热爱文字材料工作;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研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和乡镇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正在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6、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3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进入“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7年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
2、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到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将一式三份《报名表》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5月3日18: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
rsk7055@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对正在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的报名人员,可提前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节假日不休息),确认是否符合登记条件,符合的审核盖章,不符合的不得报考。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在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核减职位计划。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5月2日10:00至5月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5月5日上午8:30至5月6日上午8:30,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集中封闭撰写综合文字材料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至5月7日,封闭2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岗位匹配度等。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组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自愿放弃的,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从差额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职务不得发生变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录用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677、2687016、26871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9(市考试测评中心)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