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领取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日照市教育局一楼西活动室。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三、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人领取证书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 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3.申请人如在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时未提供有关材料原件的,领取证书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633-8771917,8772016。
说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咨询申请认定的区县教育局。
日照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