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拟聘用人选张倩(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5月3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地点:市政府一期办公楼359室(香港中路11号)
受理电话:0532-85911272
附件:2016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十一批拟聘用人员情况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