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是我市唯一具有经营城市客运和道路客运资质的公益性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80名,维修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
1、驾驶员80名。
2、维修工3名,其中机修技术人员1名,钣金技术人员1名,电器维修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男性4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3、驾驶员:持有机动车正式驾驶证A1或A3,驾龄3年以上;维修工:持有从业执格证;
4、要求具有中专(或相当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前往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政工科现场报名,地址:滕州市春藤东路1366号,公共汽车公司310室,联系电话:0632-5815378。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将在入职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综合测试(含面试)方式,测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以及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的120%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的110%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一经聘用需辞去原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效益提成;缴纳社会保险。
2017年4月20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
1、驾驶员80名。
2、维修工3名,其中机修技术人员1名,钣金技术人员1名,电器维修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男性4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3、驾驶员:持有机动车正式驾驶证A1或A3,驾龄3年以上;维修工:持有从业执格证;
4、要求具有中专(或相当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前往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政工科现场报名,地址:滕州市春藤东路1366号,公共汽车公司310室,联系电话:0632-5815378。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将在入职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综合测试(含面试)方式,测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以及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的120%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的110%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一经聘用需辞去原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效益提成;缴纳社会保险。
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