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规定,2017年4月份的人员聘用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聘任前的准备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未聘任人员汇总表》、《事业单位未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未聘任工勤技能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任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减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至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核实聘任数额。若出现单位虚报、漏报、瞒报、不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表格等情况而影响事业单位未聘任人员利益的,责任由单位自负。
附件1:核实聘任数额原则
附件2:《事业单位未聘任人员汇总表》
《事业单位未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登记表》
《事业单位未聘任工勤技能人员登记表》
《事业单位聘任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登记表》
《事业单位减员人员登记表》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
核实聘任数额原则
1、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单位岗位出现空缺的(若单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采用“退二进一”或“退三进二”的调控办法),可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进行相关岗位聘任。
2、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3年,且在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半年以上且不足两年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签订至退休之日的聘用合同。距退休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不得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和等级。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用。
3、事业单位组织岗位聘用时,应严格执行竞聘上岗有关规定,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方案应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