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博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费70元(请备好零钱),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7:30前到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403报到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人员严禁将手机等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上缴。凡发现将上述各种物品带至考场又不按照规定上缴的,将取消该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进入准备室、面试室,只准带入钢笔(签字笔)和工作人员发放的草稿纸。面试人员严禁向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与面试无关的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考场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及从事其他影响面试工作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且不影响面试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博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