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招商一线人员队伍,强化招商工作力量,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区领导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局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热爱家乡,宣传定陶;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7年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有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或国内200强企业工作经历或在政府部门招商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由报名人员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2日至3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并当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和考核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计划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合格者,由定陶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则根据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1、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定陶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1年。
2、招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录用资格。
六、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公平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魏玉慧 联系电话:15865812100
咨询电话:18753069399
附件:菏泽市定陶区招聘招商局长报名登记表.xls(点击查看)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