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聊城市人社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4〕304号),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文件要求,2017年临清市民政局招用公益性岗位3个,主要用于为特困人员提供物质保障服务等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具有临清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8、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慈善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不吸烟、不酗酒),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临清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岗位,计划招用3名,从事为特困人员提供物质保障服务工作。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工资待遇1900-2100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临清市果园街80号)。
具体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linqing.gov.cn/)下载《2017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2017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2)。
报名审核材料:
1、《2017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2017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社区意见及街道(乡镇)人社所处需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社所办理):
5、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认定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录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对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按计划内实际招收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inqing.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技术咨询电话:0635-7121837。
监督电话:0635-7121832。
附件:1、《2017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2、《2017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须知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2017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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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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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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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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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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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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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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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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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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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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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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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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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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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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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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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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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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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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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应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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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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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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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如实填写本人接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如没有相关经历请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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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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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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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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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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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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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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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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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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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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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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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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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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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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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享受何种待遇 |
起止时间 |
困难类别 |
大龄失业人员□ |
目前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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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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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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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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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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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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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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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社保 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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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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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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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失业人员□ |
缴纳社会保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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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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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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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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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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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经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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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称谓 |
工作单位或学校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经济收入 |
家庭人均收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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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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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接受职业指导 |
在何单位接受何种技能培训 |
有何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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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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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时间 |
在何单位何岗位就业 |
再就业性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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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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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迫切要求就业愿无条件服从安置就业; 2、本人因 暂无能力就业; 3、本人因 不需要就业; |
本人同意,选择第 条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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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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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以上劳动就业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须知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向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社区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提报镇、街道人社所和临清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属以下人员的应需提供相应认定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双零家庭证明;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
4、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常住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父母双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3)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4)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5)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